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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城鄉永續生活合作社 十里方圓

有限責任臺灣城鄉永續生活消費合作社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已更新:2023年12月18日


當您填表完成簽名或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並送出資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聲明暨同意書的所有內容,且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效果。


有限責任臺灣城鄉永續生活消費合作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下列事項,請詳閱。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社為執行社員入社和社員管理等相關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個資項目類別

包括【姓名、聯絡方式(包括電話號碼、職稱、電子信箱、地址等)、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個資使用期間地區及方式

我們僅為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必要蒐集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在前揭特定目的終止及法令規定之期間內,以有利於達成前揭特定目的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處理、郵寄、電話、傳真),於中華民國境內及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加以處理及利用或於本社可提供之領域服務範圍內使用。


四、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我們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 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權益產生減損時,本社不負相關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社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五、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時,您可以選擇是否提供,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基於法令之執行,我們將可能無法提供您所需的相關訊息或服務。


六、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社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社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七、告知聲明之修訂 本社保有修訂本告知聲明之權利,本社於修訂本告知聲明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的聯絡方式或於網站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異議或繼續使用本社相關服務,表示您已同意本社所更改之內容。


八、關於您的個人權益或對本服務如有任何疑慮,可與本社聯絡。 Email:coop4s.hsinchu@gmail.com 或網站點選 https://www.coop4sustainability.live/


有限責任臺灣城鄉永續生活消費合作社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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